“樊城区三八红旗手”
李梦柯:90后检察干警以爱护航青春
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樊城区检察院李梦柯荣获“樊城区三八红旗手”称号。
樊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检察官助理李梦柯,既是威严的检察干警,也是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更是孩子们眼中知心的小姐姐。从检以来,她累计参与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400余件,对50余名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曾荣获“襄阳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湖北省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优秀奖,连续多年被单位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共产党员”。她所在的未检办荣获“襄阳市青年文明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
以爱填补青春裂缝
李梦柯工作中善于思考和学习,运用心理学专业知识多角度的去理解孩子、帮助孩子,建立相互信赖的朋辈关系,了解他们的性格特征,分析行为偏差的原因和对策。不仅做到指控犯罪,释法说理,又通过定制个性化帮教方案,挖掘回归社会的有利因素,帮助孩子们继续学业或重新适应社会。
在李梦柯看来,办好未成年人案件,首要的是摆脱固有的打击犯罪的思维,无论案件最终如何处理,教育都是第一位的,要关注案件背后的故事,关注犯罪的原因和救赎的途径。从检之初她办理了一起17人故意伤害案件,为17人逐个落实法律援助,逐个开展社会调查,逐个进行心理疏导,逐个释法说理,提审时通知每一个家长到场,不愿意来的反复做工作,确保孩子得到来自家庭的劝导与安慰……在与单人单案同样的审查期限里,她严格落实了全部特殊保护制度,没有省略掉任何一个环节,让这17个孩子在接受法律处罚的同时得到了应有的关心与教育,能够顺利回归社会重新开始。
以爱斩断邪恶之手
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激起李梦柯最朴素的正义感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每当看到那些本该绽放青春活力、奔跑在阳光下的孩子们成为卷宗里的被害人,李梦柯毅然拿起法律的武器战斗。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是未成年人检察干警的初心和使命。
犯罪要打击,孩子受到的伤害更要弥补。对案件中的被害人,李梦柯十分关注孩子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以及家庭环境。一名儿童因受到侵害而产生了惊惧、大哭、失眠的情形,家长也不知道如何与孩子沟通,濒临崩溃,李梦柯得知这一情形后,迅速联系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老师介入,为孩子和家长提供免费心理干预,经过几次辅导,孩子和家长的生活逐渐回归正常。对于家庭贫困或因案致贫的孩子,李梦柯还积极帮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以缓解家庭困境。
以爱凝聚社会合力
“没有不良少年,只有不幸少年”,案子办的越多,李梦柯越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问题,背后有复杂的社会成因,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共同编织未成年人防护之网。
李梦柯在办理案件的同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工作中细化并突出家长责任,探索建立“督促监护+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模式,制发了襄阳市第一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书》。结合办案,李梦柯还积极投身未成年人保护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建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推动出台并落实了樊城区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和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让未成年人受害的线索能够第一时间被司法机关掌握,让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无法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把“大灰狼”关在孩子的门外。
30岁,她迈着更加坚定的步伐,逐浪法治社会建设的大潮,竭力让每个孩子沐浴在温暖阳光下,始终秉承“惩恶扬善”的初心,“治病救人”的仁心、“润物细无声”的耐心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恒心,将胸前的检徽打造成守护社会和谐的平安符,将自己锻造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坚强护卫者,做法治精神的传承者、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