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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检察院荣获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字号:    】        时间:2024-04-07      

 

  近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机关事务局联合通报了2023年度节水示范载体名单,樊城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2023年度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节水工作,始终坚持“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的节能环保、绿色发展工作理念,在强化管理上、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将节水工作贯穿于机关日常运行的全过程。通过组织节水知识宣讲、在办公室、水房、洗手间等处广泛粘贴了节水温馨提示等方式,提高干警的节水意识,营造良好的节水环保氛围;安排专人定期检修,整治“跑、冒、滴、漏”等现象,减少水资源浪费;制定完善《节水管理制度》《节水岗位责任制度》《节水考核制度》《计划用水制度》《用水设备维修巡检制度》《用水计量和统计制度》,全面加强用水管理,节约水资源;着力改造院节水节能设备,严格按照要求,安装符合国家规范的节水器具,节水型用水器具普及率达100%。倡导二次用水、多次用水,院机关大楼建设雨水回用利用设施,用于机关绿化用水,提升了水资源利用率。

  下一步,樊城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推进节水建设工作,不断提升节能水平,以实际行动为樊城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