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樊城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樊城辖区部分食品经营公司存在违规使用“中华老字号”标识的违法行为,对此,樊城区检察院迅速行动,依法对此类行为立案调查。
中华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传承独特产品、技艺或服务、理念,取得社会广泛认同的品牌,具有鲜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和深厚的历史底蕴。这一称谓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商业文明,其价值不仅在于百年传承的工匠精神,更在于诚信经营的文化基因,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未经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或个人,不得使用中华老字号标识和文字。
通过调查核实,樊城区院发现辖区内某企业在未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认证,亦未获省级、市级老字号认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实体门店悬挂“中华老字号”金色标识,并在短视频平台等渠道长期使用“中华老字号”等标识进行宣传。这种行为严重误导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
为切实维护“中华老字号”监管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樊城区检察院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辖区内的类似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确保“中华老字号”的声誉和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迅速组织辖区执法人员进行了核查,对相关经营门店根据法律规定给予警告并责令现场立即整改。同时,行政机关表示将就该问题继续开展专项排查,在不对经营主体造成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督促经营主体自觉遵守《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
樊城区检察院也将持续深化法律监督,以法治方式维护市场秩序,让真正的老字号在新时代焕发光彩,助力中华老字号保护发展,让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华老字号做精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