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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致人死亡 “真假”司机双双获刑

【字号:    】        时间:2014-11-17      

  (通讯员 罗文哲)无证驾车交通肇事怕担责,朋友冒名顶替终触法。近日,由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金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樊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朱某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
2013年5月21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杨某酒后坐卧于本市长虹路“海瑞名都”门前路段,被告人金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路过此路段,因疲劳驾驶未能注意路面情况而碾压被害人后离去,造成被害人当场死亡。案发后,交警部门排查车辆锁定被告人金某。被告人金某经交警部门告知交通事故后,担心自己无证驾驶而可能遭受较为严重的刑罚,便让朋友朱某冒名顶替并向公安机关做虚假证明,二人私下约定具体赔偿事宜由被告人金某与被害人家属协商。随后,金某怕公安机关查出两人之间密谋,遂安排朱某潜逃外地。但法网恢恢,朱某终被抓获,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其与朋友金某之间的协商。
“我根本就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也会犯法”,事后朱某得知自己的行为后果,后悔莫及。法律无处不在,莫让一时义气冲昏了头脑,做出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只有知法、懂法、守法,才不至于害人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