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痛恨远光灯起意报复 危害公众安全获刑四年

【字号:    】        时间:2016-08-05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已逐渐成了大多数人的代步工具。随着汽车的增多,还衍生出“路怒症症候群”。这类人一遇到堵车、天气不好或者开车不文明的现象,便狂按喇叭和打闪光灯,他们其实是马路的隐形杀手!因为,错误的使用远光灯,就等于在谋杀。尤其是在会车过程中对方车辆使用远光灯,会使自己短暂性的致盲,极易造成事故。 

  近日,樊城区检察院就受理了一起因为驾车时被对方车辆远光灯照射,致其发生两起事故,遂起意报复,连续用弹弓发射钢珠击打使用远光灯的汽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代某,商人,晚上6到10点经常开面包车出去送货。在会车过程中,对方车辆使用远光使他看不清路,出过两起事故,此后他就想用极端方式报复开车打远光的人。今年1月底到2月初,他先在网上及户外用品商店购置了作案工具:弹弓和钢珠气枪。随后便驾车在襄阳市樊城区三元路、前进路、长虹路等地,使用弹弓发射钢珠击打开远光灯行驶的汽车。他觉得每次用弹弓打击车辆,击中后有响声,他的心中就有成就感,感到紧张刺激。 

  经查,他一共击打了7辆行驶中开远光灯的车,而且他明知用钢珠击打行驶在道路中的机动车辆车窗,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后果连续多次实施上述行为,对他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构成了威胁。近日,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代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代某被处有期徒刑四年。 

  检察官温馨提醒,遇到类似的情况后请冷静对待,在看见对方开远光灯时,最常见的方法是用远近光灯转换来提醒对方车辆关闭远光灯!如果对方实在很不友好,选择过滤掉你的这一行为,不急!还有两招:一是不要看它的大灯,将视线转移到车的右侧。二是放慢车速,适当的鸣笛,实在不行的话就停车代某因为报复心理作怪,成了路怒症患者,冒险走极端最终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