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花甲的莫某来自四川,2015年10月分来到襄阳并开始在襄阳承包木工等装修工程。去年11月,他承包了某餐饮有限公司精装修项目,但由于其经营不善,今年2月至6月,他共拖欠22名工人工资274810元。
为保护22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尽快为他们追回工资,挽回损失,办案检察官陈海波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就工资偿还问题交换意见,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进行追赃。他还找到莫某妻子,向她宣讲法律政策,让她尽快支付欠款,争取对莫某的宽大处理。同时,他还要求樊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络到被欠款工人,让莫某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见证下及时偿还工人工资。在他的不懈努力下,9月7日,经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核实,22名工人工资已经全部结清。
图为被莫某拖欠工资的工人们
图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去工程方了解相关情况
鉴于犯罪嫌疑人莫某无犯罪经历,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其家属也已将其所拖欠的工资全部付清,并取得工人谅解,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樊城区检察院遂对其作出不批捕决定。
刑法是治理欠薪的重要武器,2011年5月1日起“恶意欠薪”的正式入刑对拖欠工人血汗钱的企业和个人而言有着强大的震慑力,让他们明白了“老赖”是当不得的。此案中对莫某作出的不批捕决定不仅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莫某作出的不批捕决定也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落实“鄂检十条”保护非公经济政策、保护了非公企业人员合法权益、充分调动非公企业人员投资的积极性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