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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出狱不悔改 重操旧业终被捕

【字号:    】        时间:2016-10-31      

                               

  陈某因盗窃他人财物曾两次入狱,刑满释放后不仅不思悔改,还重操旧业,短短一个月内,疯狂作案,多次盗窃他人摩托车、电动车。近日,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 

  让办案检察官惊讶的是,陈某今年才23岁,来自河南,却案底累累。早在几年前,因为没有稳定的工作,他整天游手好闲,和家人的关系也是十分紧张,经常是有家不回,后来索性从河南南阳游荡至我市。因为没有经济来源,陈某屡次将向他人伸出“第三只手”,2013年、2015年先后两次因盗窃罪而锒铛入狱。 

  今年818日,在襄南监狱服刑了一年七个月的陈某终于刑满释放。两次改造的经历并未让陈某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他反而积习难改,盗瘾再犯,重操起旧业来,妄图不劳而获。 

  经讯问,作案前他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从商店购买了液压钳、起子等作案工具,趁天黑从租住的宾馆出去踩点,寻找作案目标,当发现没有锁大锁的摩托车、电动车,而且路边无人时,他就将摩托车防护盖的螺丝卸掉,剪断点火线,将红黑线连在一起,打火启动摩托车并开走。 

  经查,9月中下旬短短五天内,陈某就疯狂作案五起,作案地点涉及人民广场、万达商圈、摩登广场等,先后盗走摩托车两辆、助力车两辆、电动车一辆,市场认定价值13969元。 

  两度入狱接受改造,为何出狱又犯案累累?办案检察官陷入了深思。在她看来,犯罪人员的社会回归问题,不能仅依赖于刑罚处罚,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对罪犯的帮教工作,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民政部门应当为出狱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增加就业机会;社会公众应当以更加包容的态度对待出狱罪犯。 

  办案检察官温馨提醒:广大市民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警惕性一刻都不能放松,摩托车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区域,锁好大锁,不给蟊贼得手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