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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审查一起不批捕案件

【字号:    】        时间:2017-02-20      

   为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近日,樊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公开审查。
图为:公开案件审查听证会现场
  会上,办案检察官张勇首先汇报了案情。张某与被害人王某均系我市某市场个体经营户。2016年一天,张某妻子李某与王某发生纠纷,李被王某打了几耳光。张某找王某“理论”,致王某轻伤。事后,张某亲属向王某赔偿医药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对张某予以谅解。

图为:办案检察官张勇汇报案情
  该院审查后认为,本案因纠纷引发,且被害人具有过错;张某到案后认罪悔罪,其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采取取保候审等方法应能够防止发生继续犯罪等危险,无逮捕必要。参会人员一致同意该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对该院公开审查案件予以高度评价。日前,该院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不批捕决定。
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是积极践行阳光检务的具体表现,不仅提高了依法处理案件的透明度,更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距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