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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雇凶“出气” 百万巨款“买单”

【字号:    】        时间:2018-06-08      

  家住武汉的秦某与襄阳的周某发生矛盾,竟自作聪明,在武汉雇凶到襄阳伤人,从而逃避侦查,奈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秦某等人因逞一时之快,最终不仅进了监狱,还赔偿了百万巨款。  

  2016年12月中旬,秦某在襄阳工作时与周某发生矛盾,并记恨于心。回到武汉后,秦某在武汉花钱雇请郭某、李某、吴某等人到襄阳教训周某,并明确提出要将周某腿打断。后吴某驾车带李某等人到襄阳,与郭某驾驶的轿车互换,并更换了假车牌照,吴某带李某等人驾驶套了假牌照的车辆到周某所在的小区门口等候。周某回家时,李某等人戴着事先准备的帽子、口罩,手持木棒追打周某,将周某打倒在地后逃离现场。事后秦某支付李某等人2万余元费用。

  虽然罪犯采取了更换假车牌照的手段,并且在打人的时候特意戴着帽子、口罩,为破案制造了极大的困难。怎奈“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三名可疑男子及一辆白色越野车,车辆确系套假牌。经排查对比可疑车辆,并通过车辆轨迹信息研判、人像识别、合成作战等多种技侦手段,顺藤摸瓜一直追查到武汉,最终抓获秦某等人。

  周某被伤及全身多处,致双腿粉碎性骨折,伤情评定为轻伤一级,严重影响了周某的正常生活,周某要求司法机关严惩。秦某等人到案后,后悔不已,经多次协商,秦某等人积极赔偿周某各项经济损失105万元,取得周某的谅解。

  近日,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秦某等人提起公诉,秦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两年不等。

  1.“莫生侥幸心理”,秦某雇人行凶,还采取了套假牌照、戴帽子、口罩等手段,自以为天衣无缝,却也难逃法网,遭到法律的制裁。

  2.“和气生财”,秦某因与周某的一点小矛盾,不惜从武汉雇人到襄阳伤人,出了气却失了财,不仅自己进了监狱,受邀约人也均获刑入狱,得不偿失。

  3.“莫贪蝇头小利”,李某、郭某等人贪图小便宜,受他人邀约,千里迢迢从武汉赶到襄阳行凶伤人,最终落了个判刑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