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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母亲河,检察官在行动

【字号:    】        时间:2018-07-02      

   今年4月,习总书记实地考察调研长江经济带时,对生态环境修复提出了明确要求。汉江是长江最大的一条支流,也是我们襄阳的母亲河,如何更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是检察机关一直努力思考的问题。今年以来,樊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就开展了一系列行动,为保护母亲河,修复生态环境干了一系列实事。


图为:检察官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今年3月,樊城检察院副检察长韩梅带领检察官专门来到襄阳市公安局鱼梁洲分局,针对该分局水上派出所负责汉江水域的案件办理,结合环境保护专项活动与公安人员积极沟通,并提出应当注意加大非法采砂、非法占用土地等犯罪的查处力度,建议公安机关在查处此类案件时,从发案之初就通知检察机关,由检察人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案件的侦查取证、固定证据提出有效意见,为案件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仅今年上半年,该院检察官就已提前介入侦查活动6次,提出引导侦查建议30条,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开展提供了有效帮助,得到了公安人员的一致好评 

  二、快速审查,移交线索

  2018年6月4日,襄阳市公安局鱼梁洲开发区分局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该院公诉部在收到案件后,迅速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发现根据相关规定,襄阳市境内的汉江及通江水域为禁渔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2018年4月27日凌晨4时许,王某和妻子钱某驾驶自家的铁船在本市汉江鱼梁洲污水处理厂水域采用电鱼的方式捕鱼,被襄阳市水政渔政综合执法大队现场查获,现场收缴1艘铁船,1部升压器,4块电瓶,鲢鱼、鲫鱼、鲶鱼等39.85千克渔获物。 

图为:在公安带领下进行实地考察

  经审查,该院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王某在汉江进行电捕鱼导致生态环境损失,侵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遂将线索移送至该院民事和行政检察部,邀请相关专家对王某在汉江禁渔期进行电力捕鱼导致的生态损失进行评估,经长江水产研究所评估,王某电力捕鱼的行为已对汉江的水生生物资源造成严重损害,需要强制王某对其进行生态修复。现该院对王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已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处王某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在电捕水域投放四倍成鱼159.4千克,待法院判处后,将立即执行。 

  三、召集座谈,听取意见

  6月27日,该院召集鱼梁洲公安分局、襄阳市水政渔政综合执法支队三个部门,并邀请了五名人民监督员召开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座谈会。会上,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从不同角度,对查办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型的犯罪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展开了充分的研究、讨论。如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中,哪些捕捞工具属于非法工具,捕捞的地点是否属于汉江水域,捕捞的小龙虾是否属于水产品等,还有针对非法采砂行为的追诉标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能否并行等问题,三方均作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图为:座谈会现场

  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说,原来办案的思路不清晰,有检察机关的指导意见后,我们的思路清楚了,办案效率也更高了。水政渔政综合执法支队的办案人员说,我们查处的一些案件,不知道怎么处理,需要检察机关支持,执法人员辛辛苦苦抓了人,没关几天又要放,实在不甘心。现在检察机关帮助我们明确标准,有利于指导我们以后办案的方向。 

  到会的五名人民监督员均表示,检察机关召集的这个座谈会非常及时,对汉江的环境保护很有必要,三个机关交流的内容丰富,切合实际,也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建议今后加大法制宣传,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环境保护的法律常识,才能更有效的防止犯罪、打击犯罪。建议对破坏环境的犯罪严肃处理,加重处罚力度,才能震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