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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追回损失85.2万元
樊城检察院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字号:    】        时间:2018-05-22      

  近日,王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王某违法所得85.2万元,退赔给万州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樊城区检察院在受理此案时发现,被害单位为我市万洲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这是一家民营科技创新型股份制集团公司此案属于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利益类案件 

  为切实推进保护创新型企业的合法权益,该院成立了工作专班,经充分讨论,采取引导侦查的方式办案,先后两次派干警陪同公安机关至四川省威远县补充侦查,最终取得了定案两项关键证据,明确了账款的去向和其诈骗手段。从受理到判决的整个过程中,该院都充分听取受害企业的诉求,并将案件办理最新进展通报给该企业,促使其依托检察机关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最后,针对该案提起公诉后引发的管辖权争议,樊城检察院强化审判监督,推进案件审理,在该院积极协调,樊城区人民法院将本案呈报市中级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15日指定樊城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本案进行审判 

  4月23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万洲电气集团追回损失85.2万元,这起跨省涉及两地市的侵犯科技创新型企业合法权益案圆满结案。这也是樊城检察院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工作以来,加强对创新型、科技型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