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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熟人"借钱得高额利息? 46人千万钱款打水漂

【字号:    】        时间:2018-09-18      

 

   把钱借给别人,一个月可以拿到5分的利息,是天上掉馅饼还是财运来了?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房产中介诈骗案。

  设局 

  2015年9月15日,派出所接到市民唐先生报警称其被“熟人”骗了20多万元。唐先生称,自己经人介绍认识了刘某,得知刘某做二手房产中介,因为生意需要经常向他人借钱并付给高息。所以唐先生也借钱给刘某,刘某给其写了借条,并留下一本房产证作为抵押。就在几天前,刘某发短信说生意出了问题,不再支付利息,随后就消失了。唐先生拿着房产证去房管局咨询,却被告知房产证是假的。

  接警后,刘某被抓获。

  经查,刘某2006年开始经营房产中介,后在大庆东路租有店面。一天,刘某在店门口偶遇多年不见的老同事张女士,两人一番寒暄。“妹子,我现在在做房产中介生意,你要是有钱的话可以放在我这儿,我给你5分的利息。”刘某信誓旦旦的说。张女士看着昔日的同事,摇身一变成了大老板,心里羡慕不已,就同意将钱借给刘某。

  随后,张女士每个月都按时收到了刘某支付的利息,她跟身边的亲朋好友说刘某借钱给高息。5分的高息着实让人心动不已,同事朋友们通过她认识了刘某,纷纷与刘某见面商量借钱事宜。朋友收到高息后,又向其他朋友介绍,刘某的出借人就这样一层层地发展起来。

  陷局 

  “我一分钱都没拿到,她说把利息算在本金里,我都不知道借出了多少钱。”孙先生和刘某曾经是同事,觉得借钱给刘某拿高息很赚钱,就同意了。

  据孙先生说,他每次与刘某见面时,都看到刘某的随身包里装了好几份合同,刘某声称这些都是自己正在收购的二手房,一套转手就可以赚2-3万元,她还称借的这些钱一部分用于房产建材,做楼花生意,一部分钱在保康、南漳等地买了地,捣腾地皮生意。

  “为什么你给她的利息是5分,给我的是3分?”

  “投的钱不一样,利息也不一样。”

  黄先生是通过张女士认识了刘某,他多加了一些钱,换成了5分的利息。后来,黄先生多次借钱给刘某,随着钱越借越多,他心里没底,找到刘某要其还钱,刘某拿出房产证和土地证作为抵押,黄先生这才放下心来。

  每借到一笔钱,刘某就打一个借条,有时会按月给出借人支付利息,有时会将利息算入借款里面,重新写一张借条,如果钱多的话就将自己的房产证给出借人,作为抵押。

  破局 

  据刘某交代,看到好的房子出售就先付定金买下来,找到合适的机会再卖出去,她主要赚取中间的差价,但是买房子需要资金周转,因此不断借钱。

  生意好的时候,定的房子多,需要的资金也就多了,刘某不停的找人借钱,一旦房子卖不出去,出借人的钱就没办法还上,她只好再找他人借钱去填补旧款的利息。拆东墙补西墙,让刘某陷入了借钱还债的“死循环”里,随着借的钱越来越多,要付的利息也越来越多。

  借来的钱被刘某挥霍了不少,由于其没有固定资产,做房产中介又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手里的钱远远不够支付借款的高利息。直到2015年9月份,身边人的钱差不多都借光了,刘某已经欠了一屁股债,其无力偿还高额利息。于是,刘某给出借人群发了一条短信,举家逃匿。

  经查,刘某谎称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高息为诱饵,先后找张女士、黄先生、孙先生等46人借款,借条金额达1016万元,伪造使用假房产证6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