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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让座未果出言挑衅 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字号:    】        时间:2018-10-16      

  男子要求孩童让座未果,便讽刺对方,被孩童的父亲打伤,结果一个受伤、一个破财。日前,经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打人者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8年1月15日,吴某带着妻子及两个孩子乘坐50路公交车回太平店镇,4个人坐了3个座位。
  行至汉江三桥桥头时,郭某上车,此时车上已经坐满了乘客,没有空余座位。郭某见吴某的孩子坐了一个座位,就上前说:“小孩子坐什么座位嘛,应该让给叔叔坐。”
  面对郭某的让座要求,孩子摇头表示拒绝,这让郭某心里很不爽。他便用言语不断讽刺对方,暗示孩子的父亲吴某不会教育孩子。
  面对郭某的挑衅,吴某脸色渐渐难看起来,最终与郭某发生口角并厮打起来。其间,吴某用拳头打了郭某的头部。
  最终,两人被车上的乘客拉开,郭某也被送进医院治疗。经鉴定,郭某在厮打中伤及头面部,致颅内出血,综合评定构成轻伤一级。
  2018年5月19日,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的行为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在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同时,郭某言语不当,对本案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对郭某提出的吴某支付精神抚慰金及后续治疗费用的请求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吴某赔偿郭某12620.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