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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债需合法,“软暴力”讨债行为也违法

【字号:    】        时间:2018-12-05      

  不断打骚扰电话、公共场合拿喇叭喊话、泼油漆、往锁孔塞异物、24小时贴身跟踪、恐吓老人和小孩…… 

  与以往非法拘禁、暴力殴打等恶性讨债手段不同,集结闲散人员,采用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方式索债的行为在全国各地不断高发,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的规制尚存在盲点,导致“软暴力”讨债行为日益猖獗,但这并不代表“软暴力”讨债行为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据统计,今年以来,樊城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5件采用“软暴力”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的违法案件。该5件案件共涉案21人,结合办案情况分析发现,该类案件多呈现以下特点: 

  1、打法律“擦边球”,利用警察难以插手民事纠纷而有恃无恐,不断滋扰被害人。以贾某某等7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为例,被害人余某及家人不堪其扰,多次报警,但嫌疑人对警察的法律教育和训诫置若罔闻。 

  2、跟帖靠,长期滋扰被害人的工作和生活。如辛某某等9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中,为索要债务,辛某某等人多次跟踪,在被害人家中或办公室久坐或睡着不走,以同吃同住、在公共场所用喇叭喊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软暴力”寻衅滋事,逼还工程款和高利贷。 

  3、有组织地网罗社会闲散人员进行催收,且利用有刑事犯罪前科人员的威慑力。如郭某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中,犯罪嫌疑人郭某等人网罗社会闲散人员王某甲、王某乙、李某等对被害人发放贷款(其中二人有刑事犯罪前科),在借款人偿还不及时时,郭某等人采用电话骚扰、口头威胁、殴打、非法拘禁、泼油漆、送花圈等暴力及软暴力方式收要贷款。 

  民间借贷有其生存的土壤,但借债还债还需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暴力索债违法,“软暴力”索债也不是正当途径,触犯了法律,终将会被绳之以法。 

  日前,上述案件均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