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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诈骗案

【字号:    】        时间:2018-12-19      

  12月18日上午,由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诈骗案在樊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樊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先国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樊城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俊担任审判长。

图为:庭审现场
  2017年6月期间,被告人李某见王某不了解申请廉租房的程序,便谎称自己有关系可申请到廉租房。取得王某信任后,又谎称需4万元疏通关系,若不给钱,会被拉入黑名单,以后将很难摇中。
  同年8月至9月期间,李某陆续收到王某通过微信等方式转来的4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3月30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过程中,樊城区检察院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图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针对李某的犯罪事实,公诉人列举了定罪量刑的相关证据,逐一阐明了起诉观点和法律依据,并就该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量刑情节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李某作最后陈述,当庭表示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叶先国提醒,廉租房摇号程序公开、透明,由襄阳电视台、襄阳公证处、襄阳房管局等6部门现场指挥,现场摇号,不存在暗箱操作。类似案件中,骗子往往利用群众不熟悉廉租房政策和相关程序,通过吹嘘关系、虚拟身份等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以疏通费、手续费等为名义索要钱财。广大群众在申请廉租房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通过正当程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