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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兼职之名盗刷他人银行卡 一男子涉嫌盗窃罪被批捕

【字号:    】        时间:2021-01-29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因一时贪念徐某竟借招兼职之名行盗窃之实,盗刷他人银行卡2万余元。近日,樊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徐某批准逮捕。 

  2020930小明(化名)接到徐某的微信好友消息,询问兼职。因为之前已在对方的公司过兼职,小明立即同意,并与徐某约好见面的时间地点。见面后,徐某告知小明此次兼职就是给APP注册写好评。因小明不会操作,遂将其手机交给对方,兼职做完后结算工资。107小明进行第二次兼职。1020日,小明却接到蚂蚁金服的催款电话一头雾水的小明立马翻看交易记录,发现其银行卡竟被徐某盗刷25698,小明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但让小明想不通的是自己并没给徐某提供支付密码,钱是如何被转走的呢? 

  据徐某交代,在兼职时小明因不会操作便将其手机交给代为操作徐某打开支付宝见其支付宝的花呗和借呗上有钱可以提现,便动了歪心思,通过人脸识别进行付款验证,之后便将钱转到自己支付宝上。见上一次盗刷事情没有败露,徐某又联系小明进行第二次兼职,这一次徐某把目光盯在了“京东金融”“分期乐”等互联网金融的APP上。通过绑定小明的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后向各平台贷款,并将借贷的资金分次转到自己的微信上。 

  检察官提醒:犯罪嫌疑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手机不仅仅作为我们通讯工具使用,还绑定了我们银行卡等重要信息,要谨防不法分子利用免密、人脸支付等手段盗刷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