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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还债动歪心 实施诈骗终获刑

【字号:    】        时间:2021-04-09      

  女子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竟动起了歪心思,织起诈骗网,最终把自己搭了进去,换来牢狱之灾。近日,樊城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该女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

  买房发现被骗
  2019年,严女士受好友高某之托,帮她卖出红星国际小区的三套房产。8月25日,严女士得知,朋友杜先生的一位老乡孟先生有买房的意向,于是双方便介绍孟先生与高某相识。
  据孟先生回忆,红星国际小区的房价约每平米7000元,而当时高某急需用钱,想赶紧将房子卖出去,因此对其报价为每平米4200元。
  8月27日,孟先生与高某协商好后见面签署了一份收据,上面显示,孟先生需支付高某10万元定金,高某于10月份之前将三套房产转入孟先生名下。同时,双方还约定好,两周之内再次见面进行网签,到时候孟先生需再交付40%的房款。
  一切似乎都在有序地进行中。然而,令孟先生没有想到的是,10万元定金转账给高某后,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她了。孟先生心里感到有些不安,便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查询房产信息,这才发现,房屋网签根本就不在高某名下,而是一位姓朱的先生名下。
  孟先生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便赶紧报了警。
  为还债动歪心
  2017年,高某在樊城区中原路开了一家包店。由于经营不善,店铺亏损数额高达30万,濒于倒闭。为了能够还债和维持生意,高某擅自将家里的房子拿去抵押得到50万元,又全部用于炒山寨币,最终手中只剩8万元。之后,高某抱着侥幸心理先后两次跑去澳门赌博,结果,却越陷越深,最终欠外债高达100多万。
  2019年8月,高某偶然间得知,某易货公司正在处理房产,便动起了歪脑筋。
  高某先是找到卖家,在明知自己没有购房能力的情况下,仍然表明要购入对方名下的3套房产。与卖家谈拢价格后,她又不断拖延交付定金的时间。与此同时,她还向好友严女士谎称自己手中有房急于出售,请求其帮忙寻找买家。
  就这样,高某通过严女士结识了孟先生,并在骗取其10万元定金后消失不见。
  证人也是受害人  
  案件移送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仔细审阅卷宗和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办案检察官张勇发现,本案中,受害人不仅仅是孟先生,证人王某、刘某、赵某等人均为被害人,且在笔录中已表明报案意愿。然而,公安机关报送过来的犯罪事实中并未体现。
  办案检察官张勇遂制定补充侦查提纲,建议侦查机关及时查证遗漏的犯罪事实,补充报案材料,并进一步查明高某的到案经过。
  经审查,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高某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合伙做生意需要资金、出售房屋等事实,隐瞒真实负债状况,陆续骗取孟先生、严女士等8名被害人钱财113万余元,用于赌博、挥霍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等为由,骗取被害人的财物,用于赌博、个人消费等,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8起犯罪事实予以全部采纳。
  最终,高某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