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一口“咬”掉十三万

【字号:    】        时间:2021-04-13      

  都说冲动是魔鬼,两个年轻人因上厕所发生争执,结果一方将另一方的鼻子咬伤,最终赔偿十三万元。

  最近,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案情发2020年9月20日凌晨1时许,章某在樊城定中街吃完烧烤后,来到一男女共用厕所上厕所,就在他排队时,一位女士匆匆而来,章某礼节性让了那位女士。可这一行为让排在章某后面的王姓男子很不满,两人在争了几句嘴后升级为互殴。在厮打过程中,章某将王某的大拇指死死咬住,王某反过来将章某的鼻子咬掉了一半。疼痛不已的章某顿时卧在地上,大声喊叫,闻讯赶来的双方的朋友将两人团团围住并报警。
  经鉴定,王某咬伤章某的鼻子,致鼻尖、鼻翼缺损,构成轻伤二级,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王某受伤较轻很快愈合,而章某的鼻子已造成缺损严重影响到了个人容貌并构成轻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伤害造成他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谅解的可以不予批捕。办案检察官杨婷婷表示,案发后,王某向章某赔偿十三万并取得其谅解,王某自愿认罪认罚。近日,樊城区检察院对王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一次互殴造成一个受伤毁容,一个作出高额赔偿,教训可谓十分深刻。检察官在此也提醒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纠纷或矛盾时一定要冷静、理智处置,否则看似一时的痛快,却会给自己带来身体伤害甚至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