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李某加入了一款社交软件的聊天群,群中时不时地有人发布二维码套现业务的信息,并且声称“返点高”,赚钱多,李某很快就心动了。他按照群友的提示,多次在本市樊城、襄州、高新等地,寻找张贴有收款二维码的商铺,并借助套现形式,将多笔来源不明的资金转移至群友指定的银行账户。
后经他人提醒,李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查,李某套现金额共计50万余元,获利共3万余元,上述资金为电信网络诈骗非法所得赃款。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同时,检察官提醒广大商户,务必妥善保管好收款二维码,若随意将收款码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可能会无形中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违法活动提供帮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