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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对三起刑罚执行变更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

【字号:    】        时间:2021-09-02      

 

  近日,樊城区检察院针对祝某某、王某某、周某某人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涂福敏主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受邀听证。

 

  王某某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祝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周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祝某某、王某某因怀孕、周某某因患有严重疾病,分别向樊城区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樊城区人民法院向检察机关发出关于罪犯祝某某、王某某、周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征求意见函,并附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对三名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意见书。 

  樊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立即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召开公开听证会的目的意义、案件基本情况及罪犯的身体情况进行了具体介绍,并出示相关证据材料。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结合案件情况、罪犯的身体状况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各自发表了意见。 

  樊城区检察院在参考听证评议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向樊城区人民法院发出书面意见回复函,同意对祝某某、王某某、周某某3人暂予监外执行 

  此次听证会是院举行的首个刑罚执行变更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积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监督,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