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涤黑恶,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2018年4月,张开合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由公安立案侦查。考虑到该案案情重大,扫黑除恶工作专班提前介入此案,制定取证方案,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指明下一步的侦查方向。
悉心呵护,为未成年人点亮心光
当朝阳一般的少年不慎掉落违法的陷阱时,是一抓了之,还是拉他们一把?这是该院第二检察部未检办检察官们面临的选择题。
2019年8月,年仅14岁的鹏鹏(化名)因为涉嫌抢劫罪被移送至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胡琳承办此案后,经查阅卷宗及依法讯问,发现鹏鹏涉嫌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有悔罪表现。
帮教期间,胡琳实时了解鹏鹏的动态,在考察期满后,又根据保康县检察院出具的帮教情况报告,依法对鹏鹏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案到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但未检工作却远远没有结束。
为最大程度地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未检办的三名“检花”努力探索未检工作新思路、新途径,为孩子们点亮心光。她们积极与共青团樊城区委协作,通过引入社会帮教力量,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亲职教育、心理疏导。她们还创新工作方法,进校园、进社区,全面开展预防犯罪的法治宣传,在孩子们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
严宽相济,让司法办案更有温度
“我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延伸检察工作职能,促进嫌疑人、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该院副检察长韩梅说道。2019年以来,该院第二检察部结合办案实际,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力图在每一起案件中实现有温度的公平、公正。
去年7月23日14时许,一茶馆内,田某错将覃某的杯子认成自己的,两人遂发生争吵。其间,田某打了覃某一拳,覃某则将田某推倒在地,致田某右膝盖受伤。后经鉴定,田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案发后,覃某主动报警。在审查起诉阶段,覃某坚持认为是对方的过错,拒不赔偿,不认罪。为此,办案检察官多次对覃某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与意义。
“对方虽有过错,但我不能以恶制恶,我现在十分后悔......”覃某听后,真心忏悔道。之后,覃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并主动向检察官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经充分听取被害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后,该院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截至目前,该院第二检察部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程序办理案件381件402人,占同期办理起诉案件总数的94%,审查起诉平均用时5天,最快的仅用1天,有效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