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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 不起诉决定获好评

【字号:    】        时间:2019-06-03      

  “老板拖欠我们工资二年多,一直联系不上,司法机关介入后,老板主动到案了,工资也全部付清了,我们都同意给他一次机会,建议检察机关从轻处罚。” 作为26名被害人的代表,李某在听证会说道。

  近日,樊城区检察院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召开的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 4名人民监督员、2名公安机关办案人员、3名被害人代表及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受邀参加。

  基本案情:

  襄阳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因经营不善,公司面临倒闭,2016年12月王某召集所有员工开会,称公司解散,拖欠的26名员工共计114352元的工资晚点还,但他却离开了襄阳还更换了手机号码。后襄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立案调查责令他支付,他仍不支付。2018年12月8日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对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立案侦查,并将其上网追逃,王某得知后于2019年3月20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积极筹措资金支付了拖欠的员工工资,并全部取得谅解。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阐述了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全面阐述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及理由。随后,与会人员对该案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发表了意见,并一致同意对高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参加评议的一名人民监督员说道:“检察机关近年来对保护非公企业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这次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保护了企业和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能拿回自己的工资,企业负责人也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企业负责人依法做出不起诉处理,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据悉,此案充分体现了樊城区检察院积极落实“新鄂检十条”、积极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推行不起诉公开审查机制,通过公开审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了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