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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过问案件的人说“不”,有了底气

【字号:    】        时间:2020-05-07      

  "朋友知道我是人民监督员,让我打听案件程序走到哪儿了,可以吗?如果不服司法机关所做的处理怎么办?办案人违纪违规我该怎么办……"人民监督员聂常中连续发问。 

  为进一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规范司法行为,近日,樊城区检察院邀请4位人民监督员召开司法办案督察专题通报会。

  

  图为:会议现场

  会上,该院检务督察专员朱华明领学了“三个规定”及《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通报了该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并一一答复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

  副检察长赵继宁指出,在“三个规定”实施过程中,一开始我们也出现了一些顾虑和操作上模糊,但通过加强全员学习教育,划清了依法监督与非法干预的界限,把“三个规定”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又在自查自纠专项活动中,倒逼了“三个规定”有效落实。

  “这下我就明白了,简单说就是有问题走正门,线上线下走流程。打招呼走邪门,记录通报走不成。”聂常中总结道。

  其他人民监督员也表示,“三个规定”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不仅是对司法人员的有效保护,而且让我们有了依据和底气拒绝身边的人说情。

  副检察长赵继宁表示,该院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推进检察监督常态化,坚持月报季报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问题将严肃处理,筑牢司法活动“防火墙”。

  

  会后,人民监督员参观了办案区,副检察长赵继宁对远程提审系统进行了重点介绍。

  ●三个规定 ●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是党中央把防止领导干部干预过问司法活动、确保司法公正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