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
现将2013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13年,我院在市院和区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以“两转两抓”专项活动为抓手,围绕“四个襄阳”、“中心樊城”建设,坚持“提升定位,打造亮点,坚守底线”的总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执法办案和诉讼监督效果,不断深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强化法律监督、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作为检察工作重点,争做“六型检察院”,争当“六型检察官”,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
一、重点开展“两转两抓”等专项活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今年,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党委部署,先后开展了作风纪律教育活动、“两转两抓”专项活动、学创活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三谁”讨论活动、“回头看讨论”活动,“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等专项活动。我院始终把这些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工作开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积极推进。
一是坚持抓认识促提高,强化活动组织领导。通过院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反复组织学习讨论,通过讨论,切实认识抓好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加强检风和作风纪律教育的及时性和迫切性,增强干警自律意识,养成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自觉维护检察干警队伍良好形象,院领导班子率先严格要求自己,党组书记、检察长柳振华专门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听取各部门开展活动汇报,其它党组成员在大讨论活动中坚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二是坚持抓学习促成效,丰富活动组织载体。创新专项活动形式,不断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采取中心组学习、部门学习、全员学习等形式,使干警进一步认清开展专项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采取读书交流、演讲征文比赛、党史廉政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干警参加市委、市政府襄阳市“襄阳百杰”评选颁奖活动,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执法为民信念;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腾讯网开通官方微博@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打造亲民服务监督平台,截止目前累计发出250条涉检信息,及时处理群众法律咨询2件,拥有粉丝186人,以此搭建检民之桥,介绍检察职能、展示检察成果、宣传法律知识。借助“青少年维权岗”、“送法进村入户”等平台,强化检察室、控申接待大厅职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同时,专门安排学习日作为教育学习时间,在此前学习的基础上,先后组织传达贯彻襄政法[2013]13号《宜城市市委政法委吴光山行为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况》的通报,以及虞国旗、夏先禄同志的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公务员管理条例》等纪律规定,重点学习习近平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各项纪律规范,切实按照方案学习内容完善落实。
三是坚持抓督查促反思,保证活动学习效果。各部门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或思想分析会,采取“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帮助”的方式,以整风精神,紧扣自身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存在的问题找出来,把产生问题的原因弄清楚。着力解决好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解决影响形象的“四风”问题。按照聚焦“四风”和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要求,查宗旨意识牢不牢、工作作风实不实、精神状态好不好、廉洁自律严不严。二是解决影响检察机关公信力的问题。按照阳光执法、规范执法、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查找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查找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问题;查找耍特权、抖威风、谋私利问题。三是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问题。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倾听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联系自身职责,查找自身问题。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各部门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措施和时限。
四是坚持抓队伍转作风,提高活动落实效果。针对以前我院存在的工作积极性不高,效率不高;中层干部的表率作用和工作能力不强;争先创优意识不强等现象,今年在市院的支持下,我院经过多次向区委领导汇报,取得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大力支持,于2013年1月开始启动了中层干部缺位竞争上岗工作,通过制定方案、资格条件审查、“两推”(全院干警推荐、中层干部和党组成员推荐)并上报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考核批准,推举产生了两名党组成员,6名中层正职,7名中层副职,对11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调整。同时为5名干警落实了副科级待遇。我院近十年未进行干部调整,此次竞争上岗和轮岗涉及人员众多,调整面达到30%,引起了干警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由于准备工作细致充分,方案制定科学合理,方案实施严格公正,取得了领导满意,干警支持的结果。通过调整,激发了干警的热情和活力,激活了全院一池春水,我院呈现出多年未有的争先创优的良好态势。
二、全面落实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围绕省院“五个检察”发展目标、“三个体系”的发展布局和“八个坚持”的任务,市院“提升定位,打造亮点,坚守底线”的总要求和“九个切实抓好”的具体要求,我院按照“单项工作力争全市系统第一,整体工作全市系统一流,有的工作进入全省系统先进行列”的奋斗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开展检察工作。
(一)把握方向,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认真学习“三个文件”,领会精神,从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信仰者、实践者,“法治湖北”建设的参与者、保障者的高度,牢记“打造全国最优法治环境”的目标,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市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做到同向、同心、同力、同拍。贯彻落实《关于服务“辐射带动力强的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的实施意见》,努力找准服务经济社会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增强了服务的主动性。结合多项教育活动和创建活动,深入到乡村、社区和服务对象中,开展调研走访和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洁万家活动”,“ 洁城行动”,深入瑞源纺织、湖北锦绣房地产有限公司等30余家企业开展帮扶调研,体现了服务的有效性。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大对非法经营、制假售假、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突出了服务的针对性。
(二)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公诉职责。一是批捕起诉案件数量质量同步提高。1至11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66件462人,批准逮捕315件397人,不批准逮捕52件65人。其中,办理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案件80件102人,办理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10件134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466件734人,件数比去年同期上升32%,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65%;人均办案50件,比去年同期上升30%。共提起公诉348件562人,报送市院25件28人,不起诉7件7人,其中追诉漏罪63起,漏犯131人,启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75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75份,发出法律援助通知书85 份,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6份,我院意见均得到了采纳。二是批捕起诉工作“亮点”显著。其中侦监科在4.14一景城市花园酒店重大火灾事件中,在事发当日即第一时间介入侦查,从适用法律和完善证据等方面,引导公安机关正确取证,并多次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应对处置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善后工作,依法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公诉科成功起诉了在樊城影响巨大的以徐宗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狠狠打击了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涉黑团伙。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探索实施新机制关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顺应检察办案新形势成立了未成年刑事检察办公室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建立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分案起诉制度,保护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严格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犯罪记录封存,帮助未成年犯消除心理阴影,早日回归社会。本次审判,该院创新帮教体系,依托心理评估作为特别帮教措施就是亮点,不仅为综合介定犯罪原因提供了科学依据,还为审判人员、监护人、社会团体等就如何开展具体帮教措施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也体现了该院对未成年犯的人文关怀。据统计,今年共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46件86人,其中为86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对86人进行了社会调查,对6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封存未成年犯罪记录25件。
(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
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线索35件,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9件22人,与上年相比(19件21人)立案人数上升4.5%,其中立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1件13人,要案1件1人,与上年同期(8件11人)相比上升15.4%、要案持平;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18件21人,公诉部门审结移送法院16件19人,公诉部门移送市院处理2件2人,追逃1人,判决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6人(上年案),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查处渎职犯罪6件6人,侦结6件6人,判决3件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三百余万元。先后查办了襄阳能源电力系统窝案串案、襄阳4.14大火案等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在办案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预防教育活动,反渎局联合区纪委召开了樊城区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集中教育培训活动,邀请了全区共八十多家区直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负责人、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培训后通过交流反馈,参训领导干部表示此次培训深受教育,消除了他们认识上的一些“误区”,提高了反渎职侵权意识。参加了市院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知识竞赛,获得的第三名的好成绩。申请获得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刑事犯罪预防和诉讼违法”三项预防试点单位,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工作有序进行。先后在中铁十一局建安公司、樊城工商局、樊城国税局、王寨办事处等单位开展预防讲座八次,600多名干部参加听课。对襄阳市客运管理处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根据预防调查情况下发检察建议一份。查询行贿犯罪档案591次,开展预防警示教育8次,预防咨询6次,预防调查2次。受理控告、申诉、举报线索73件75人,其中转贪局34件35人,转反渎局11件11人,转民行科26件26人, 转其它部门2件2人。组织举报宣传一次,发放举报宣传资料500份,接受群众咨询11次,安排检察长接待24次。
(四)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
依法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59份,公安机关主动立案57件77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2件3人,公安机关接通知后立案2件3人; 监督立案案件中已作出有罪判决13件26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13份,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处理13件20人。建议行政机关移交刑事案件8件,公安机关立案8件3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4份;对侦查机关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83名犯罪嫌疑人,建议侦查机关提请逮捕后批准逮,对发现的122件涉嫌诉讼违法的案件,依法启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进行调查。发现侦查机关违法行为不存在,予以澄清20件;发现侦查机关违法行为存在,建议更换办案人员并对其作出纪律处分1件1人;追诉漏罪63起,漏犯131人。开展我市首次未成年人圆桌审判庭活动,校园开庭一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民行科受理民事申诉案件34件,行政申诉案件21件,合计55件。其中办理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提抗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4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违法活动监督案件9件,经审查后发出检察建议书9件,审判机关采纳纠正5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4件,经审查后发出检察建议书24件,审判机关采纳纠正22件;办理督促其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案件5件,采纳4件,引起内部整改3件;支持起诉3件;经审查后不符合法定监督条件,申诉人息诉9件。其他案件仍在继续审查办理中。
(五)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
规范经常性工作联系、案件情况通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工作,深化检察工作一体化、量刑建议工作,探索实行诉讼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案件办理职能和案件管理职能适当分离。成立了刑事诉讼监督专班,制定了《法律监督工作细则》,使法律监督工作有据可依。规范了调查流程,对受理、启动调查工作的文书格式严格按照省院要求填写和制作。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加强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诉讼监督,建立健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全面落实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改革措施,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报备、报批和自侦案件批捕权上提一级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执法问责六条》和省院“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实行”的办案纪律,全面实行“一案三卡”制度,对执法办案实行全程监督。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对讯(询)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确保“三类案件”全部进入监督程序。
(六)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修改后新刑诉法的各项规定,创新工作机制,先后制订了强化社会危险性证据审查制度、社会危险性证明和双向说理工作机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重大、疑难案件29件,制定了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落实刑事和解机制、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从机制上保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检调对接”,化解社会矛盾,对36件轻伤害案件,在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和有达成和解意向的情况下,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开展检察捕诉工作一体化机制和“两个适当分离”相关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举报线索管理制度,成立了举报线索审查协调小组,建立健全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待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案件线索专人管理,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举报资料保密专柜等,保线索管理的保密性, 12309举报电话,做到了专机专线,上班时间专人接听、记录,使举报线索管理更加规范。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开展“两转两抓” 、“三抓一促”专项活动,认真剖析执法观念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检察管理不科学、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种种表现和危害,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检察机关岗位能力席位标准和改进项目,与服务“四个襄阳”“中心樊城”建设大局结合起来,与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工作创新结合起来,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保持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开展“樊城检察文化建设”活动,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培训120余人次。
三、加强作风建设,针对问题及时整改
我院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省市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意见》,以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为根本目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层层落实。深入开展第14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根据廉政风险按要求,着重强调“八个严禁”,筑牢干警严守党纪检纪拒腐防线。积极开展了针对令行禁止执行情况、办案安全情况、两抓两抓专项活动情况、遵守检容风纪情况、警用装备、车辆使用管理情况的一系列检务督察活动,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减少了会议次数、迎来送往、文件数量,简化了接待工作,杜绝了同城吃请、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奢侈浪费等现象。特别是在接受市院检查后,针对三公经费问题,我院高度重视,专门下发《关于减少“三公经费”开支和加强车辆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同年度必须将就餐费、招待费减少50%,与往年比减少1/3,并将其作为年终评先奖优和考核的依据。出台了《公务接待就餐制度》,规定了明确的接待原则、范围、办法及标准,严格控制支出,收到了较好的实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检察工作思路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新刑诉法的修改给法律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干警的业务理论素质、办案能力有待提高。由于修改后刑诉法的一些新规定没有细化解释,也使得实践操作中会出现诸多难点,需要在具体工作中多调研、总结;反腐败斗争力度还不适应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日益提高的期望和要求;对司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监督工作还不适应依法治国新形势的要求;检察机关制度保障、经费保障机制还不适应繁重任务的要求;部分干警的敬业精神、进取精神缺乏;少数干警在语言和行为方面与检察官行为规范要求相差甚远,极少数人员甚至违纪违规办案,以权谋私,严重影响检察官和检察机关形象等等。
2014年的工作思路是:
一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设“六型”检察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认清樊城形势,按照关于建设新型检察院的总体要求,统筹当前与长远、突出重点、全面建设、整体推进的方针,在推动樊城区经济跨越式发展中全力打造樊城“六型”检察院,以改革创新的“六型”检察院积极参与、支持和捍卫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综合运用打击、保护、预防、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效果。
二是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公诉职责,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要任务,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公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严重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好地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突出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全力抓好预防工作。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发生在城市扩建中违法占地、违法建房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大力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对国家投资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在土地平整、家电下乡、职教补贴、民生民利等领域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渎职侵权案件。针对职务犯罪在一定时期集中在一些行业反复发生的突出问题,分析总结相关行业产生腐败的原因,协同有关部门建立预防腐败犯罪的长效机制,在工商、税务、建筑、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等行业和系统开展专项预防。按照敬大力检察长提出的“大预防”要求,积极探索在侦查起诉、审判(包括民行)、执行各环节以及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犯罪预防工作。
四是全面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强化诉讼监督。进一步开展学习培训,加深对新刑事诉讼法的理解,强化了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提高主动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能力水平。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强对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司法调解、民事执行以及诉讼违法行为和渎职行为的监督,积极运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督促行政行为、督促提起诉讼等工作措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五是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自身建设。认真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真贯彻落实《执法问责六条》和省院“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实行”的办案纪律,全面实行“一案三卡”制度,对执法办案实行全程监督。积极落实省、市院部署的规范执法各项工作,狠抓案件质量管理、促进规范化办案。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监督员监督,虚心意见和建议。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确保“三类案件”全部进入监督程序。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方便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樊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