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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9-06-10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227日在樊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叶先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樊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服务中心大局,提供检察服务,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全力保障经济发展,服务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深入走访调研,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40余人次,走访相关行政单位30余次,走访企业50余家,召开座谈会20余次,向企业、产业园区派遣联络员20余人,为企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大力加强对侵害创新驱动发展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相关案件57100人。通过一手强服务,一手重打击,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了风险,为樊城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力提升扶贫质效,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推进司法扶贫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为精准脱贫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严格落实区委关于扶贫工作的具体要求,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对我院包保的扶贫对象逐户走访,送去慰问物资,解决实际困难,准确掌握扶贫对象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的帮助贫困户找准发展方向、选准致富产业、制定增收措施。检察长带头走进联系村,与村支部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积极参与两委换届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推动物质、精神双脱贫。 

  全力保护绿水青山,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注重把握监督重点,不断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空气、水、土壤等领域的监督工作,着力保护汉江流域生态安全,共办理相关案件37件。其中,办理的王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王某因在汉江进行电捕鱼而导致生态环境遭受损失,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我院依法对王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王某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并监督其在汉江放生鱼苗1.2万余尾,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 

  二、依法打击犯罪,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公诉职能。办理批捕案件500757人,公诉案件499732人,纠正漏捕87人,追诉漏犯57人。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经济类犯罪,依法办理的襄阳万寿玉制品有限公司张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涉案金额8800余万元,涉及被害人1100余人,通过有力打击,充分保障了辖区群众的财产安全,促进了樊城平安稳定。 

  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部署精神,坚持依法从快、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等原则,注重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668人。其中,办理的张某某、朱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依法对2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深挖此案背后的保护伞,强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1],以转隶为转机,整合办案力量,改良办案模式,成立专门的检察官办案组,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今年来,共办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56人。其中,办理的侯某涉嫌受贿一案,办案组及时介入,与监察人员就收集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商讨,提出意见,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下,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我院心路工作室[2]精心录制法治视频课,向樊城区57所中小学发放,组织学生观看学习,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校园法治课全覆盖。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联合工商部门对樊城区各小学周边的文具店开展排查,查获大量水晶泥类三无商品,消除了安全隐患。拓展未成年人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思路,与区公安局、卫计局联合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卫生机构强制报告在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情况,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检察监督,不断促进司法公正 

  深入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积极发现案件线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通知书》20份,公安机关均予立案;加强侦查活动监督,针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等情况,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5份,公安机关均已纠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针对法院审理期限超期、送达期限超期等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7份,法院均予采纳;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件,办理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监督案件36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36件,不断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 

  深入推进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紧紧围绕民事和行政两条脉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共办理各类民行案件30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份。针对民间借贷、以物抵债、逃避债务等行为,大力开展虚假诉讼[3]专项监督,着力维护诉讼秩序;针对违法送达、适用审判程序错误等行为,不断强化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积极与审判机关探索建立审判人员违法行为防范和制裁机制;针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行为,持续深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坚决督促纠正,强化司法权威。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4]案件4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份,提起公益诉讼3件。督促行政机关下达行政处罚13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次;督促行政机关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7000余吨、清理汉江支渠河道2.5公里。针对某养鸡场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一案,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我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后仍不积极履职,我院经充分调查核实后,决定对该行政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根基,努力锻造过硬队伍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不断强化支部建设,选好配强支部班子,推进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检察长轮流参加每个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带头讲党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党性修养,以优良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管检治检。认真开展知敬畏、守底线、正风纪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干警8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的监督管理。坚定不移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检务督查53次,通报干警16人次,以制度为保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优良环境。 

  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能为目标,积极为干警提供发展平台,组织干警参加各项竞赛,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检察人才。2018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李雪君同志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5]中荣获业务标兵,在首届湖北省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中荣获最佳团队和优秀辩手;在襄阳检察机关五项核心办案技能大赛中,我院荣获集体二等奖,祁宏坤、徐迎黎两位同志荣获五项全能第一名和第三名,充分展示了樊城检察干警的良好风采和扎实的业务功底。同时,坚持将先进典型举高说香,提升全体干警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的检察队伍。 

  五、顺应时代潮流,深化检察改革,坚持提升司法公信 

  建立健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署,积极整合办案力量,一个案件由一个检察官办案组一办到底,统一履行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和诉讼监督等职责,打造了专业化、精细化的办案团队,实现了办案人对同一案件在整个检察环节的全程监督,提升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增强了检察监督的实效性。 

  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积极顺应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职能转变,将原有的12309职务犯罪举报热线,升级建设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分为网上平台和实体大厅两个部分,集合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三大功能,构建了实体、网络、掌上、热线四位一体综合性检察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满足了人民群众零距离沟通、即时性互动、无障碍共享的新需求,拓展了司法为民的新领域、新渠道、新形式,实现了为民、便民、惠民的工作初衷。 

  创新完善轻微刑事案件矛盾化解机制。对犯罪性质不严重,案件事实清楚,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轻微刑事案件,通过组织调解或当事人自愿和解,在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情况下,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今年来,我院共化解轻微刑事案件2324人。其中,办理的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我院积极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公安干警、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人民监督员以及社区工作人员等多方意见,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六、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检察自觉,坚决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报告重大工作,争取监督和支持,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和其他社会各界代表100余人次参加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公开听证会、工作座谈会等活动,认真收集并坚决落实代表、委员的宝贵意见。持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全年累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410余份,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2018年樊城检察工作整体进展良好,较好地发挥了各项职能,维护了樊城经济社会稳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这三块业务和刑事检察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司法体制改革不够精细,员额管理、职业保障和绩效考核等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检察队伍管理还不够深入,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19年,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全省十四检[6]会议精神,紧扣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坚持提升定位、打造亮点、坚守底线的工作要求,以深化六型[7]建设为统领,推动检察工作构建新格局、实现新作为、再上新台阶,努力当好樊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捍卫者。 

  一、坚持将讲政治作为检察工作的绝对前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 

  二、坚持将顾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原则。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密配合区委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樊城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犯罪,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坚持将谋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认清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紧紧围绕法律监督来推进各项工作。做优刑事检察,全面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强化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构建多层次的刑事诉讼体系,持之以恒的惩治犯罪;加强民事和行政检察,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打破重刑事轻民行的工作局面;抓好公益诉讼,不断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坚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力争早日实现四轮驱动[8]的检察工作格局,努力输出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四、坚持将重自强作为检察工作的基本遵循。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认真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切实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严肃开展内部监督,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不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锐意进取、砥砺奋进,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全面争先进位,为樊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相关名词解释 

    

  1.【监察体制改革】根据党中央安排部署,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2.【心路工作室】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殊要求,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心路工作室专门从事未检工作,并设立了相对独立于其他办案区域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区,分别设置专门用于未成年人听证宣告、心理疏导等工作的专业特殊用房,既增强办案过程的严肃性和规范化,又体现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和特殊保护。心路二字寓意心之所系,路畅致远,心路工作室愿每一个未成年人都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愿每一个孩子都有美好未来。 

  3.【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4.【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于129日至13日在京举行。经过策论写作、业务笔试、以案释法与业务答辩、附加对抗赛四个环节的激烈比拼,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李雪君同志荣获业务标兵称号,全国仅有10人获此殊荣。 

  6.【十四检】即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在会上作了题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奋力推进新时代湖北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工作报告。会议用五个新对今后五年的全省检察工作主要任务进行了部署,即倾力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努力形成检察改革新局面,奋力打造过硬队伍建设新气象,全力拓展基层基础建设新空间。 

  7.六型建设】即六型检察院建设和六型检察官建设。六型检察院: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创新型、人本型、效能型;六型检察官:忠诚可靠型、学习思考型、担当有为型、专业职业型、文明规范型、亲民廉洁型。 

  8.【四轮驱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2018年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指出,检察机关当前存在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突出问题。四轮驱动,就是要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项业务,推动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