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至11月,樊城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主要情况
2021年1月至11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66人,不捕185人。共决定起诉969人,决定不起诉271人。
(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情况
2021年1月至11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并提出量刑建议908人,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80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主要情况
1. 立案监督。2021年1月至11月,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16(4)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8(4)件。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月至11月,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3件,已纠正48件。
3. 刑事抗诉。2021年1月至11月,提出抗诉8件。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月至11月,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件,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3件。
二、民事检察工作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1年1月至11月,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同期采纳3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月至11月,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6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同期采纳5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月至11月,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0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件。法院同期采纳5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月至11月,共办理1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月至11月,共办理3件。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份。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
2021年1月至11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50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1年1月至11月,开展诉前程序41件,其中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1件。
五、未成年人犯罪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1年1月至11月,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0人,不捕35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月至11月,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47人,不起诉4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1年1月至11月,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社会调查99次;开展法治巡讲3次。
六、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2021年1月至11月开展情况如下:
1.开展每季度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办理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20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采纳率100%。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份,采纳意见。
2.开展财产性执行案件核查,共核查案件188件,向樊城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发出检察建议1份,采纳率100%。
3.办理超期羁押案件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采纳率100%。
4.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5件, 其中3件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参与听证。
5.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审查案件4件。
6.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审查案2件。
7.办理社区矫正人员申诉案1件。
8.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共28件。
9.开展“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份,采纳意见。
七、控告申诉检察
2021年1月至11月,共接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165件。举办公开听证9件。
2021年1月至11月,共开展司法救助7人,发放救助金12万元。
八、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
2021年1月至11月,共受理涉营商环境案件86起,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5起,审查起诉案件7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