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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之下的养老诈骗分析

【字号:    】        时间:2022-11-14      

 

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各种新的养老模式不断出现,催生出一些以“养老”为名义的新型诈骗。面对人口老龄化,应从多方面、多层次、宽领域为老年群体解决养老问题,让老年人真正能够守住钱袋子,实现老有所养。

一、我国老龄化现状

2021中国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报告》指出:根据七普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18766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35280人,占13.5%。不管是从新增老年人口数量规模,还是从老龄化占比来看,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均处于加速深化阶段,预计2025年,我国正式迈入深度老龄化阶段。

受到上世纪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一对夫妻赡养多个老人的家庭组合普遍存在,而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前往就业机会多的大城市发展,“空巢老人”的困境日益显现,各种新的养老模式不断出现,催生出一些以“养老”为名义的新型诈骗。老年人渴望“老有所养”,但又信息闭塞,爱跟风、易轻信、缺乏法律保护意识,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

近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该活动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万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笔者结合检察机关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了分析。

二、常见的养老诈骗套路

(一)销售虚假保健品、养生产品。犯罪分子打着免费送鸡蛋、送礼品、送水果的幌子,专门租用场地向老年人宣传公司的保健产品,夸大产品功效。老年人注重健康养生,因而被诱骗花费天价购买低成本保健品或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不具备保健功能的假冒产品,不仅不能养生,甚至可能延误病情。

(二)投资虚假养老项目。犯罪分子以建设养老院或者与健康养生有关的项目为诱饵,通过高额利润、免费旅游等方式,哄骗老年人投资。项目建成后可以成为原始股东,不但能分红还能享受优惠入住。犯罪分子没有获得国家资质却吸收存款,一但资金链断裂,投资人将血本无归。

(三)提供虚假养老服务。犯罪分子组织老年人参观所谓的养老度假村,实则是提前租赁的场所。宣传入住能得到专业的医务护理、享受优美的环境,得到精心照顾,开展养生讲座、义务诊疗等,宣称“一床难求”,忽悠老年人缴纳“床位预订”费用,如果不入住可以获得返利。老年人掏出了养老钱,还没享受到服务,犯罪分子就携款潜逃。

(四)以代办养老保险诈骗。诈骗分子假借认识人社局、社保局工作人员的名义,一次性收取未参保人员数万不等的金额,谎称可帮助参保人员进行代办服务,一次性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即可享受养老退休金。

(五)“感情投资”骗局。犯罪分子以空巢老人为目标,在网上伪装成“孤独老人”发展网恋目标,在生活中“装儿子”“装孙子”关心照顾老人。嘘寒问暖,上门看望,赢得老年人的信任,之后就以各种理由向老年人索要钱财,然后消失不见。

(六)“以房养老”骗局。犯罪分子忽悠老年人拿房子抵押投资,每月可以得分红也不耽误老年人房子自住或租住。实际上骗子会将房子直接以高息抵押给职业放贷人,并将房产处置权交由其处置,最终导致老年人人财两空。

(七)“低价旅游”骗局。随着国家发展,交通、旅游业发达,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老年人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又有充足的时间,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愿意走出家门游历祖国大好河山。犯罪分子以这部分人群为目标,宣传“高品质、低价游”,吸引老年人报名,专门带旅行团去固定的旅游景点购物,诱骗、威胁老年人购买高价格的产品。

(八)理财投资类骗局。老年人经过半生的奋斗,手中握有一定的积蓄,希望通过理财获得一定收益,提高经济收入以减轻子女的负担,但缺乏对金融知识的了解以及相应的防范意识。犯罪分子以“你不理财,财不理你”、“高投资、高回报”忽悠老年人购买所谓具有国企央企背景,实际没有资质的理财产品。最终购买此类理财的老年人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的被害人。

三、养老诈骗产生的原因

(一)人口老龄化,养老市场供不应求。我国养老产业兴起较晚,产业链急需完善。仅靠公办养老机构,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即便有政府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在实际经营中仍然困难重重。成本高、融资难、缺口大等问题,导致养老行业深陷“好骗难赚”的困局。

(二)老年人易陷于情感攻势。不法分子通过嘘寒问暖、上门问候、赠送小礼品等方式获取老年人信任。老年人往往与社会脱节,渴望与人交流,待其与“良善的后辈”建立关系后,便会主动向同龄人介绍“养老财路”。即使发现被骗,也会念在往日陪伴和礼品安慰自己,自觉为“良善的后辈”的行为找借口。

(三)老年人爱热闹,防范意识差。在老年人聚集地如小区、公园、广场等场所,常见有人向老年人介绍宣传产品,或者有老年人向同伴宣传自己近期购买的投资产品如何好。这种“传染式”的宣传很容易让老年人抱团受骗,面对不法分子的虚假宣传,他们认为同伴就是最好的例子,这笔投资一定稳赚不赔。

(四)诈骗集团规模大,表面上具有欺骗性。犯罪分子现在都是专业团队化作案, 在环环相扣的诈骗布局中,招揽“客户”、带领参观、组织旅游、签订合同等诸多环节需要多人合伙完成。以收藏品骗局为例,诈骗团伙会事先准备剧本,组织近百人参加假冒“拍卖会”,包括拍卖师、竞拍人员、公证人员等专业性角色。如此庞大且有序的拍卖会,让受骗者坚信自己参加的是正规活动。

(五)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不完善和执法不到位,导致非法收集、提供、出售、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大量存在,客观上为诈骗的实施提供了便利条件。犯罪分子根据信息筛选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有针对性的进行上门慰问、电话咨询,拉近与老年人之间的关系,骗取老年人的信任。

(六)随着年纪增大,老年人的知识、信息结构明显跟不上社会的发展,分析判断能力减弱,获取市场行情信息的渠道窄,接受新鲜事物的反映较慢,对于新政策的理解、把握不够及时准确,犯罪分子利用这些特点,打着高科技专利产品、政府推广产品的幌子,设下陷阱,引诱老年人上当受骗。

(七)相关机关出现监管盲点,难以维权。养老诈骗“病毒式”传播的形势,某种程度上暴露了监管“盲点”。养老领域涉众型犯罪,事后惩处往往侦办、审查时间长。同时,集资主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资产转移或挥霍,加大了追赃挽损的难度,追回资金比例低。

、养老诈骗的普遍特点

养老诈骗犯罪手段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一)犯罪手段日渐网络化。犯罪与互联网高度融合,由线下向线上发展,犯罪分子逐步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移动支付等方式诈骗老年人的财产。

(二)诈骗名目具有迷惑。犯罪分子向老年人介绍当前养老现状、国家的扶持政策等,不断对老年人进行诱导。以投资“养老项目”、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骗取老年人财物,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掩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

(三)具有物质上的诱惑性。在诈骗过程中,犯罪分子往往用送鸡蛋、杯子等“小恩小惠”让很多老年人放下戒心,先尝甜头后入陷阱,落入了骗子们“放长线钓大鱼”的圈套,以支付高利息、办卡享受补贴额度、入住养老公寓享受优惠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达到非法集资等犯罪目的

(四)目标对象精准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黑色产业助推养老诈骗犯罪的问题日渐凸显,犯罪嫌疑人往往根据搜集到的个人信息,通过不定期打电话、上门拜访等方式精准选择老年人,利用信息优势进行误导。

(五)受害对象涉众化养老诈骗类型主要集中在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三类犯罪,此类犯罪往往受害群体众多,具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明显特征。

、针对整治养老诈骗的建议

(一)政府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严格对养老服务项目进行审批,做好新建项目选址用地手续,实现登记备案信息共享、经营过程监管,严防失管漏控问题发生,加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驿站等社区养老机构扶持力度,提升对老年人生活照料、家庭护理、娱乐康复、托管服务等方面的服务质量。

(二)关注养老,亲情的关怀必不可少。家庭成员和子女要时常关注老年人的思想动态和情感需求,普及防诈知识,多做风险提醒了解老年人的生活动态,发现存在账户、短信异常及时关注,主动帮助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老年人不要轻信投资高额回报的言论,应多与家人、子女协商,审慎选择投资对象,做好相关信息查询工作。

(三)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创新养老新模式。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可以招募志愿者,发挥自己的特长在社区开展特色志愿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生活。借助微信群、宣传海报、知识讲座、主题党日等活动向社区的老年人及其子女进行普法宣传、提高防骗意识。帮助老年人安装下载国家反诈APP、进行养老认证、开展基础医疗知识讲座等便民服务,形成互帮互助社区养老新模式。

(四)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地铁、商业综合体、行政审批大厅等窗口单位投放反诈标识,点对点向老年人发送防诈骗短信、开展防诈骗宣传进车站、进社区、进超市等活动,宣传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揭露犯罪套路,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结合线上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网络媒体平台进行直播、制作反诈宣传片等,以老年人易接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老年群体识骗防骗,最大限度压行骗空间。

(五)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开展部门联动。对各类型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开展摸排,甄别可能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情况。对食品安全、保健品与药品虚假宣传、传销等领域进行联合执法行,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核实、查办,涉嫌犯罪及时送司法部门,切实规范经营行为,为老年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六)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落实和细化实名制,加强对电信、金融及个人信息处理业者的行政监管,明确电信、金融等信息控制者应遵守的各项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信息泄露的打击力度,完善紧急状态下个人信息联动保护机制,落实网络实名制管理,为涉嫌犯罪案件的后期侦破提供便利。

(八)公、检、法等部门加强对案件的侦办及追赃挽损力度,对涉养老诈骗案件快查、快诉、快审、快判,提高案件办案效率。强化审判、执行衔接,建立执行“绿色通道”,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及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政策,促使犯罪分子积极退赔退赃,最大限度的挽回受害老年人的经济损失。

、结语

养老涉及基本生活需要、心理咨询、文化教育、旅游休闲、法律传播等。防范养老诈骗不能仅依靠社会力量,还需要老年人自身提升防骗意识。随老年人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加上老年人收入稳定,支出项目相对较少,可支配收入相对较多,跟风投资的情况普遍存在。老年人要谨记投资是有风险的,尽量选择正规机构,所谓低投资高回报、稳赚不赔都是骗局。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签署空白合同,不随意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以防被冒用、滥用或非法使用。

面对人口老龄化,应从多方面、多层次、宽领域为老年群体解决养老问题,并时刻提防、随时打击养老诈骗,让老年人真正能够守住钱袋子,实现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