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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 | 以案件“回头看”推动质效“向高走”

【字号:    】        时间:2025-10-13      

  ——樊城区检察院召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交流座谈会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樊城区检察院刑事检察“轻枫·刑动”品牌建设,10月11日上午,樊城区检察院召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交流座谈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炜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院领导班子成员、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全体干警、樊星攻坚先锋队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与当事人及其家属沟通时态度略显生硬,忽视了对当事人情绪的感知与回应。”“ 对当事人的诉求不能及时有效做出回应,存在畏难情绪,遇到复杂矛盾不敢不会沟通。”“对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案件存在麻痹思想,未能发现新的矛盾点并及时化解。”会上,3名青年干警结合3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矛盾纠纷化解存在的短板与不足,从沟通方式、风险预判、责任意识等多个维度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与自我反思。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组长刘宝琴围绕案例逐一进行点评,提醒干警时刻保持预防风险的敏感性和化解矛盾的专注度,并详细讲解了有效开展调解的方式方法。
  
  在工作经验分享环节,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张汉军结合工作实际,传授了接访技巧与矛盾化解的心得。普通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宋寒则分享了强化工作协作、优化矛盾纠纷化解路径、提升办案质效的工作“秘诀”。
  
  “涉众型矛盾纠纷的化解需要注意哪些内容?”“怎样找准矛盾纠纷化解的突破口?”与会青年干警围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展开了热烈的交流。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徐迎黎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办案经验,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副检察长曾学斌对活动进行了点评。
  
  “案例有代表性,分析得很透彻,既总结了‘做得好’的经验,也点出了‘没做好’的症结。”石炜检察长充分肯定了此次活动的成效,并针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主动化解理念。要化“被动应对”为“主动作为”,把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并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二要聚焦问题整改,完善系统化解举措。要迅速梳理问题,建立台账,举一反三,补足制度漏洞与能力短板。要认真落实办案影响、风险研判机制,运用在办案件风险防范化解管理系统、司法风险评估系统,提前介入重点案件,优化化解流程,确保矛盾不拖延、不积累、不反弹。
  
  三要强化协同联动,构建多元化解格局。要主动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争取支持;加强与地方镇办、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的沟通协作;强化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和联席会议机制,确保在案件办理各环节形成化解合力。
  
  四要坚持如我在诉,提升实质化解能力。要站在人民立场、带入群众视角,全面审视办案中的问题不足和矛盾隐患,“量身定制”化解方案,避免“一刀切”式处理。将释法说理贯穿始终,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真正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